中国种子协会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开展“2006年中国种业五十强企业”认定活动。8月10日前企业申报,9月25日之前中国种子协会将评定的种业50强企业向社会公示。
2003年起农业部开展“创建中国种业50强”,对推动新型种子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中国种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006年中国种业五十强企业的认定,采取企业申报,省级初审,指标评价与业内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企业必须符合六个条件:一是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二是有形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近3年年均种子经营额5000万元以上,年均利税500万元以上;三是具备科研开发能力,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5个以上,并有1~2个品种大面积推广;四是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五是有比较完善的种子质量保证体系,销售的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全部经过精选加工和标牌包装;六是守合同、讲信用,有优质的售后服务,近3年未发生违法种子案件和拖欠农民制种款现象。
为保证认定活动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中国种子协会接受社会各界对“2006年中国种业五十强企业”的申报情况和被认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如果发现企业在申报中弄虚作假,或在种子生产经营中发生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