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尔农艺公司销售种子竟然未经审定 富尔72-02水稻种子坑苦农民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铁锋区农民孙广文一家老小,忙碌了几个月,如今的种子出芽率竟然微乎其微。这是种子的毛病呢?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呢?7月3日,记者跟随孙广文进行了一整天的跟踪采访。
今年5月份,孙广文在铁锋区江东地区承包了196亩水田,准备种水稻。由于在当地直播种植方式既省钱省力,又有成功经验,孙广文就决定采取这种方式种植水稻。5月3日,孙广文来到富拉尔基区富尔农艺公司选种子,公司销售人员推荐了一种名为富尔72-02水稻良种。
孙广文被告知,这种水稻良种,直接播撒到地里,不但抗碱性、适应性强,而且抗病能力强,生育日数126天,是早熟优质高产苗头好品系,非常适合直播。听完后,孙广文还是心存疑虑地说:“品种的生育日数比较长,不适合直播。”但是随后,在销售人员地一再推荐下,孙广文掏出4300元钱,购买了3200斤富尔72-02水稻种子。
5月16日至23日,孙广文和老伴把种子播撒到地里。在之后的一个月时间,他们精心施肥,看护着用血汗钱购买来的种子的长势。6月13日,孙广文发现自家的稻田里,并没有多少稻苗长出来,只看到一堆堆籽。此时,他和老伴的心凉了一大截,他们来到富尔农艺公司再次核实种子是否有问题时,得到的答复是种子并没有问题。
6月18日,孙广文来到市种子管理处,从此处得知富尔72-02水稻种子,在这里并没有注册和登记过,也就是说,孙广文所购买的这种水稻种子,根本没有合法的经营手续,属于购买了没有“户口”的种子。
在随后的日子里,孙广文在齐市和富区间不停地往返,找富尔农艺公司的人协商此事,得到的最终答复是,富尔农艺公司答应返还孙广文所购买的种子款4300元钱。
7月3日早9时,记者与孙广文分别来到市种子管理处和富尔农艺公司。孙广文质疑地问:“富尔农艺公司所销售的种子,未经国家审定就公开销售,是否属于违法?”市种子管理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回答:“属于违法,但是你们双方焦点不在这。如果是假种子,我们就应该处理,可是富尔农艺公司现在答应赔种子钱。”孙广文接着问:“那么,未经国家审批就销售的种子,到底属不属于假种子呢?”这位工作人员的回答是:“没有明文规定。”
当日下午,记者陪同孙广文,又来到富尔农艺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回答了孙广文提出的同样问题:“种子是否审定过,这个和你没有关系,我没有必要回答你这个问题,你也不是执法部门。”对于其他问题,工作人员一律拒绝回答。
随后,记者返回到孙广文承包的水田。孙广文在杂草中,找到了一棵出芽只有10厘米左右的小苗。孙广文伤心地说:“这里的稻苗,长势非常缓慢,这块地算是整个荒废了,间接损失得有14万元。”
新闻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七条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种子的经营、推广,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三条非法经营或者推广未经审定通过的农作物品系、品种的,由种子管理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给使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责令其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