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种业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http://seed.aweb.com.cn 2008年06月24日08:30 农博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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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省敦煌种业(600354,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23日上午9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66,056,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2%。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大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王大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6,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姜泉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6,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马宗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6,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陈海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6,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贺天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6,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张绍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6,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王殿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6,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石金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6,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薛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6,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付禾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6,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段学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6,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董国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6,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王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6,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王军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056,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王玉林先生、于晓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上述当选的股东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简历刊登于2008年6月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两名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三、律师见证情况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吴晓琪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及所通过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吴晓琪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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