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买价格高的萝卜种子,以为会带来好的收成,没有想到,白白搭上了时间精力不说,还让自己赔了钱。
今年年初,大田的老谢在某种子公司以每公斤1200元的价格买了20克的白月春萝卜种子,种在自家的一分地里。
“种出来的萝卜都是人参大小,而且老得快,早早就上茎结花了。”老谢说,原以为亩产能达到万把斤,现在看来连千把斤也达不到,而且这萝卜拿到市场上也没人买。
萝卜减产,加上化肥农药等成本,老谢算了一下,损失至少有200来元。这对依靠种菜赚钱的老谢来说,不是小数目。
老谢思前想后,觉得可能是年初买的高价种子出了问题。4月11日,老谢来到大田消保委分会,想讨个说法。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联系了种子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承认种子是公司卖给老谢的,并说曾亲自到老谢田地里看过萝卜的生长情况,确实长得不好。他们也向种子生产单位反映,生产单位将原因归为今年气候异常。
对此,老谢不认同,其他萝卜的产量还是与往年一样,将责任全部推到气候上是没有道理的,“再说这种子是优良品种,如果优良种子还不如普通种子,怎么能说得过去呢?”
为确定造成萝卜减产的原因,工作人员要求种子公司提供种子的外包装,以便弄清种子的产量与技术方面的问题,种子公司说,种子进的量不多,很快就卖光了,没有留样,因而无法提供资料。老谢当初购买时则根本没想到种子会出现这种情况,下种后包装袋就丢掉了。由于双方都不能提供进一步的依据,责任一时无法断定。
经过调解,最后,由种子公司赔偿老谢100元。
工商部门就此提醒广大农户,选择种子不但要谨慎,还要注意保留与种子配套的各种参数和技术指标等证据,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找不到依据。